为规范无线电管理秩序、高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、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,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,就《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新规明确细化各类无线电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罚标准,其中擅自设置、使用无线电阻断(压制)设备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最高可处以20万元罚款。
据了解,本条例适合使用的范围覆盖黑龙江省全部行政区域,凡省内使用无线电频率、设置使用无线电台(站),研制、生产、进口、销售、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,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,以及开展无线电监测、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的,均适用本条例相关规定。
在频谱资源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,《征求意见稿》鼓励省内高校、科研机构及市场主体开展无线电频谱资源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攻关,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无线技术创新体系,推动频谱资源高效开发与合理规划利用。同时要求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发力,推动无线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业务落地农业、林业、能源、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,以无线技术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、智能化转型升级。
针对群众关注的无线电阻断(压制)设备管理,《征求意见稿》作出专项严格规定。无线电阻断(压制)设备俗称信号屏蔽器、干扰仪,主要是通过发射电磁信号来压制、阻断手机、对讲机、导航等各类无线通信信号,使其无法正常使用,大范围的应用于考场、涉密场所等特殊场景。
条例明确,除维护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保守国家秘密、保障重大考试等特殊公共需求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擅自设置、使用无线电阻断(压制)设备。使用期间必须严格限定在特定时间、特定区域内使用,并全程接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指导。擅自设置、使用无线电阻断(压制)设备的,由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涉案设备及违法来得到的,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;拒不改正的,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。
此外,销售未标注型号核准代码、伪造冒用核准代码、擅自改装设备参数、无合法进口手续等违规销售行为,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;对蓝牙、无线局域网等微功率短距离设备,违规加装发射天线、射频功率放大器且拒不改正的,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等。
目前,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()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,助力完善全省无线电管理法治体系。